警民携手筑生态屏障,合力救助野生黄麂
2025-04-16 10:23:5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姜红玉 | 作者: | 点击量:7086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曾凡庚)4月14日傍晚,隆回县公安局七江派出所骤然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。辖区一位心急如焚的群众打来紧急报警电话,称其位于山边的住宅屋后发现一只受伤野生黄麂,左后腿疑似因高空坠落导致行动困难。警情就是命令,一场守护野生动物生命的紧急救援行动就此拉开帷幕。

警情即命令,火速行动护生灵

接到报警电话后,值班民警迅速与报警群众仔细核实具体位置,详细询问现场情况,随后风驰电掣般地朝着事发地点赶去。

抵达现场后,民警小心翼翼地靠近,在一处隐蔽的角落,发现了那只受伤的野生黄麂。只见它蜷缩在那里,身体微微颤抖,左后腿明显肿胀,由于疼痛和对陌生环境的恐惧,它的眼睛里满是惊惶与无助。黄麂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、国家“三有”保护动物,在区域生态平衡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。民警丝毫不敢懈怠,当即迅速启动野生动物救助应急预案,一边稳定现场秩序,一边第一时间拨通了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及专业兽医的电话,详细而准确地描述了黄麂的伤情,急切地请求支援。

温情守护,为生命争取宝贵时间

为了避免黄麂因过度受惊或者不当移动而造成二次伤害,民警与报警群众默契协作,轻声细语地安抚着黄麂,用温柔的声音试图驱散它的恐惧,同时,群众轻轻拿起一块软布,缓缓地、小心翼翼地包裹住黄麂的身体,动作轻柔得仿佛对待一件稀世珍宝。在众人的共同努力下,黄麂被成功转移至派出所的临时安置点。

在临时安置点,民警一刻也没有停歇。他们迅速为黄麂准备好干净的清水,确保它不会脱水;同时,精心布置出一个通风良好的安静空间,让黄麂能够在相对舒适的环境中平复紧张的情绪。民警用耐心和关爱为它筑起一道温暖的保护墙,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充满了温情,只为给黄麂争取更多的救治时间。

多方联动,专业救治彰显担当

20时许,县林业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与专业兽医终于及时赶到派出所。一下车,工作人员和兽医便迅速打开急救设备,投入到紧张的诊断工作中。

经过仔细的现场诊断,确认黄麂的左后腿已经骨折,必须立即进行固定包扎。民警加入到救治队伍中,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,黄麂得到了及时的初步处理。随后,它被小心翼翼地送往野生动物救助站,接受更全面、更专业的进一步救治。

在这场惊心动魄的救援行动中,群众敏锐的生态保护意识与民警雷厉风行的快速处置能力完美结合,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合力,充分展现了警民联动机制的高效性和实效性。这场跨越物种的生命接力,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救援行动,更是对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的生动诠释和深刻践行。它彰显了新时代警民携手共进,共同守护生态文明的坚定决心和深厚情怀,如同一束温暖而明亮的光,照亮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未来。

科普时间:黄麂(国家二级保护动物),又叫赤麂,俗称麂子,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“三有"陆生野生动物。据了解,黄麂习性胆小谨慎,多在夜间或清晨、黄昏觅食,白天隐蔽在灌丛中休息。受惊时能发出极为响亮的类似狗吠的叫声。生活在低海拔山区丘陵的森林、灌丛,以植物嫩枝、叶、花、果实、农作物为食。

普法时间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 :【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】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警方提醒: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职责,如遇到野生动物受伤、落单的情况,不可私自饲养或盲目放生,请及时拨打110求助,确保动物得到科学有效的救助!

责编:姜红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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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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